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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列职称认定
来源: | 作者:pmo6e29c2 | 发布时间: 2018-07-10 | 643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政策依据

国家人事部人职发[1990]4号、人职发[1991]11号、陕人社发[2014]79号文件。陕人社发〔201752号。

二、申报范围

档案在省人才中心代理并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通信类、计算机类专业除外);档案在市级及以下(含开发区)人才中心代理,如确需委托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为评审职称,需经所在市人社(职改)部门委托。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有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

3、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

5、身心健康。

(二)业务条件

1、能够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在高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2、年限要求

①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统招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可认定技术员职称(完成本学历毕业后一年的继续教育);

②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统招学历,见习1年期满之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认定助理工程师职称(完成本学历毕业后二年的继续教育);

③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统招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可认定助理工程师职称(完成本学历毕业后一年的继续教育);

④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统招学历(学位证为工学或理学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并考核合格,可认定工程师职称(完成本学历毕业后二年的继续教育);

⑤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学位证为工学或理学博士学位),毕业当年并考核合格可认定工程师职称(完成本学历毕业当年的继续教育)。

四、网络申请:

第一步:登录“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个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请务必记住用户名、手机号码),点击“用户中心”,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图片,完成实名认证。

第二步:实名认证通过后,点击“职称评价—职称认定”,填写职称认定信息,上传证件资料(毕业证、学位证),上传结束后,点击保存,等待审核(3个工作日)。

第三步:审核通过后,打印《资格认定表》、工作总结各1份。档案在我中心代理的人员,在《资格认定表》“单位意见”栏盖所在单位公章;档案不在我中心代理的人员须经档案管理部门和市级人社(职改)部门委托,《资格认定表》“单位意见”栏盖所在单位公章,《资格认定表》、《委托评审函》还需 “档案管理部门和市级人社(职改)部门”分别盖章。

五、报送材料

(一)《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1份;

(二)个人工作总结1份;

(三)委托评审函1份(档案在我中心代理的人员不需提供)

(四)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信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1份(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

 () 继续教育培训证或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jxjy.xidian.edu.cn/)成绩单1份;

 () 申报人两寸近期蓝底证件照3张(认定表贴1张,另交2)

六、材料接收时间、地址、费用

(一)时间:每年3月至10月,每月20日前接收认定材料,抽号办理。(工作日内:9:0016:30,每周三下午16:00后不对外办公)

(二)地址: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业务大厅(西安市翠华路1819号翠华路与雁南三路交叉口东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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