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省社会人才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档案在我中心代理,并在陕西省内合法生产、经营的单位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一)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二)专业技术能力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在具有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学历资历条件(以下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
1.本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大专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中专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四)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申报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积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参评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并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通知要求上报我中心。
(二)我中心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采取先“网上预审”,后“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网上预审”相关流程请详细阅读申报注意事项,“现场审核”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四、现场审核材料报送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A4纸双面打印;
(二)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四)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打印的电子证书或成绩单1份(http://jxjy.xidian.edu.cn/);
(五)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六)申报人参加工作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工作总结重点写清工作经历、现从事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等;
(七)申报人的专业获奖证书或能体现个人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申报人两寸近期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2张(评审表贴1张,另交1张)。
以上材料由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三)至(七)项按顺序装订成册。
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审资格。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
陕西省社会人才职称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